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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泵“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乱象来源:泵友圈作者:朱贵全
水泵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制度,自2007年实施以来,对相关行业积极普及高效节能产品和实现把我国建设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清水离心泵的节能产品认证工作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负责组织实施,指定经国家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第三方权威实验室进行具体检验检测,所主要依据的技术要求和认证规则为:GB 19762-2007《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和CQC31‐432212‐2009《清水离心泵节能认证规则》; 检测流程需要将申请认证的水泵,按泵的类型和结构划分认证单元,每个认证单元按流量和比转速划分检测单元,如表1。 表1 认证水泵的具体检验项目及要求如表2 表2 由此可见,对于一款水泵是否能通过节能产品认证而言,除了要满足规定的节能效率要求,还需要满足规定的必需汽蚀余量NPSHr的要求。 下面以某一型号举例说明(如下表3): 表3 所以,此ABC型号水泵虽然在认证点的的效率85%,满足节能评价值81.22%的要求,但是汽蚀余量值3.9m,高于汽蚀评价的基准值2.6m,综合判定此型号不满足节能产品认证的要求,所以此型号不能提交申报节能产品认证。
同时,对于汽蚀余量的问题,由于认证证书中仅需要体现此水泵所达到的临界汽蚀余量值3.9m,但并未对表3中评价汽蚀余量的基准值2.6m加以体现(如下表4); 表4 由于水泵节能产品的认证采用“产品型式试验+初次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的模式,在每个划分的检测单元中提供1台样品进行试验,同一检测单元中的扩展型号,生产厂家应该按照符合上述“节能评价标准”规定的要求自行提交申报,所提交型号水泵的流量、扬程、汽蚀余量、泵效率等参数均应符合上述“效率”和“汽蚀余量”标准规定的要求。 但是市场上有些水泵厂家,内控体系不严,降低了对自己产品的要求,无视上述节能评价标准对汽蚀余量的要求,提交申报汽蚀余量不符合认证要求的型号,蒙混过关,以次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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